申请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业务进展需求 大众型企业发展战略需求(转型、扩张业务范围) 中小型企业的门槛业务准入需求经营需求 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遭遇的监管警告 企业新产品的上市合法性(新产品上线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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