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对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